我父亲欠了县新华书店的书款,通过官司及法庭调解,我父亲将赔偿县书店三万余元。我父亲没有还款能力,唯老家有房屋一栋,但房屋权属复杂(房屋修建日期为86-92年间,断断续续,其中建房款有我的工资所得,也有我弟的工资所得,另一部分才是父母的投入。后我弟又于98年在原来一层的基础上自己出资又增加了一层。我于87年参加工作,我弟于91年参加工作),现法庭要强制执行,查封老家这栋房屋。请问律师,这一案例中,主要的法律关系是怎样的?我和我弟要怎样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我可以打官司吗?能赢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