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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租赁合同期满是2月28日,3月中旬提出退房,房东说要租满4月份才给退押金,现在要我交满4月份的房租,要不然不给退押金,为什么呀,不是应该4月只需要交半个月的房租就可以了吗

合同纠纷
2020-04-02 21:06: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然可以要求退房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请问你们退房了吗?你可以直接电话和我联系,点开头像有号码,电话咨询也是免费的。我会尽全力帮助你。
    追问:合同有规定如果退房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我3月20号提出要退房,房东说要交满4月的房租才可以退押金,我理解是我4月最多只需要交20天的房租,房东就要退我押金了
    解答:你们合同已经到期,到期后没签,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因此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的,你可以随时要求退房。你方便加我微信吗?手机号就能搜到。我可以给你一些谈判技巧,教你证明要回押金。
    追问:你微信是你手机号吗,我加了呢,你通过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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