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一个月前我在网上认识了个女孩子,后来开始交往,她以前在南昌工作,工作期间,回来了1次,在我家住了2天,走的时候把我手机拿走了,说是帮我保管,大概4月2号她说她辞职了,然后又到我家住了3天,4号晚上我把手机要回来了,因为自己要用,但是充电器还在她那里,6号晚上我回家的时候把充电器要过来了,把手机和充电器放在床上充电,她说晚上要回家,要我送她,我就叫了辆车,等车的时候我去洗脸,等我洗完脸发现床上的手机不见了,我就问是不是她拿的,她说要第2天要出去办事要用手机,说晚上就过来给我,结果她一走到今天都没有音训,我知道她家的电话,打了几次她妈妈接的,都说她不在家,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