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土地纠纷问题。 六年前修建326省道经过村里,修建公路需要泥土,就在我们责任田里挖土,责任田因为被挖土变成水塘,我们就把水塘承包给别人养鱼,每年每亩受200块钱承包费,今年是承包水塘第5年,村干部以公共空间为由强行没收水塘,今后水塘承包费的钱都进村干部手里,我们没有得到一分钱钱。以前土地确权本有这个土地,在新发的确权本上这块地就被干部弄没了,被请问村干部有没有违法,我们的土地能不能收回来。

征地拆迁
2020-03-24 15:22: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是在自家责任田里擅自挖土的行为也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在耕地取土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村干部的行为涉嫌违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收回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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