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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婆没有登记结婚,孩子三岁了,她说有时间就走了,现在和别人过了,我和她要孩子抚养费,她不给,起诉她还不在本地,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0-03-27 09:29: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只能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详细面谈或者电联
  • 这种情况只能她的住所地起诉
  •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同居关系的两种情形作出如下明确解释: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另一种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可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事实婚姻的解释仍然有效,按照现在的婚姻法的规定,没有了所谓的事实婚姻,国家规定1994年之前的可以算。
  •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未登记结婚,属于非婚生子女,其享有权利和婚生子女一样。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出发,父亲和母亲都有可能。对于10岁以上孩子,一般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法院通常会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标准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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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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