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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8岁因怀二胎老公不同意要,因此老公和我提出离婚,我不同意,我想要孩子和房子,我不同意卖房 你好,我今年28岁因怀二胎老公不同意要,我坚决要,因此老公和我提出离婚,我有一个大女儿今年3周岁,我老公想要孩子,我不同意,我俩分别有点借款,房子是18年贷款买的,我老公的意思是把房子卖掉还借款,我的意思是因为我怀孕我老公要和我离婚,我想要孩子和房子,我不同意卖房,我想咨询一下怎么办,谢谢

民事相关
2020-03-26 00:50: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女方是有权提出,什么时候都可以,可以双方协商离婚,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法院离婚。只是在特殊时期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 )
  • 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夫妻俩离婚,需要协议分割分配共有财产,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达成协议就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