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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医社保2019.11月---2020.02月的医社保,公司拖到2020.03.06才缴清,期间我们员工催过,老板说他会缴清,不关我们的事,叫我们别多管,还说没钱要调资金。现在因公司要缩减成本辞退我,离职前说会按劳动法进行赔偿,按劳动法是半年内是要赔偿我半个月工资2100,现在我离职了他耍赖只肯赔偿1000元,我准备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条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这个已找到,那我想问下,公司拖延缴交医社保四个月,我可以要求赔偿么,如果可以,应根据哪一条?谢谢!!!

其它综合
2020-03-20 12:36: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若为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情形,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若公司违法解除,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赔偿金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七十三条第四款、第五款、第一百条规定,公司应补足社会保险费用。
    追问:20.1月工资拖到3.2才发,这点可以告他、可以要求赔偿么,公司规定是每月15号发工资,平常也有拖但没那么离谱拖过月。还有合同只有一份公司保管,老板跟同事说过是假合同,我们签时确实不是正规买的合同那种,只是普通纸打印的,这点是否可以告他并要求经济赔偿。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订合同,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若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公司拖延缴交医社保四个月,可以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