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前在北京饭店打工,因家有事,提前请假回家,过了春节,因瘟疫饭店不能正常开业,一拖在拖,现在我想去别地打工,年前老板差我一千多块钱没给,现在我不想去了,老板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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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被用人单位拖欠的,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或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还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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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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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一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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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联系劳动局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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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