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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借的钱,借据是我写的,我找的朋友担保的,现在已经三年了了,一直在还利息今年利息也没还,借款人要起诉,我该怎么办,担保人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03-18 11:50: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 根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个人建议您还是要保存相关证据,证明您朋友是真正借款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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