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补偿金的,足额支付+50%额外经济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就是公司在辞退时,将直接当面辞退应发的一个月工资作为了经济补偿金进行了发放,实际的经济补偿金相当于完全没有进行发放。还有想问下直接当面辞退应发放的这一个月的工资是合同上的工资数额还是实际的月工资呢?
解答: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劳动仲裁申请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主张赔偿金,否则就主张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