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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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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照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可以判决离婚。但实际情况中,这个法律条款所需要的证据收集难度较大。详情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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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是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形式,并非一定会判决离婚,需要律师帮助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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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来电单独告知详细情况和问题,委托《本》律师帮助争取解决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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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离婚方式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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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可以详细沟通,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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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首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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