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4年我爸爸被别人叫去一起搞建筑,投资了7万多块钱,并且当时说好工地上班100一天,做了三个月,因为是家门口的邻居,当时没有打借条,也没有什么证据。后来那个人觉得自己要盈利了,就一脚把我爸爸踹开。现在都2020年了,昨天晚上我爸爸去那个人家说明清楚这个情况,那个人的爸爸妈妈就说不关他们的事,然后骂我爸,我爸把那个人的房间门的锁踢烂了,今天派出所的人来了,说那个人报警说扬言要拿刀砍我爸,恶人先告状。结果派出所只是把我爸叫去所里问情况,那个人却没有去。我想问问现在这个情况,这个账好要回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问题吗?谢谢!

债权债务
2023-02-10 21:19: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固定证据,再行起诉。
  • 对方欠钱不还,你把人家的门砸坏了,公安对你轻则批评教育,要求赔偿,严重的话,甚至可以处以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
    因为对方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问题,但你去把人家门砸坏了,就属于破坏私人财产了,属于违法行为,公安会依法对你进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