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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2019年受伤我工伤鉴定为工伤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请问我我应该获得的金额是9*基本工资还是9*(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4个月。得到的金额应该怎么算

合同纠纷
2020-03-07 14:06: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也就是说并不排除绩效工资,其他计算您按照自己的工资水平对号入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需要与《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三十四条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4个月工资,此工资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不是本人工资,2019年河北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尚未有最新统计数据,因此按照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数据标准在河北省统计局网站查询
  • 河北省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条例》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全额工资,而非基本工资。
  •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省平均工资计算
    追问:律师您好。我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公司前几个月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给我们交的保险,但是我们实际工资远比最低工资标准高,公司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给我们交保险。半年之后才给我们按照工资标准缴纳的保险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我受工伤期间医院医嘱是卧床休息2个月。期间公司开的工资只是基本工资,未发放绩效工资。公司这样是否合理。我住院期间所花费医药费医保中心只报了大部分,还有三分之一不满足报销标准。剩下的三分之一公司是否应该给我报销。
    解答:应该给你报销,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 按照当地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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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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