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赔偿如下:
1、经营者提供商品三无产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由于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既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生产者承担责任。
4、另外,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5、产品或者其包装上必须标注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规格等级、生产日期、失效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