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在年轻时就和我现在的外公再婚的,但是现在这个再婚的外公过逝了,留下一套房子,双方在结婚前都各自有子女的,婚后两人又共同生了一个儿子,现在这套房子准备卖掉了,这个该怎么分?
1.如果房产证上只有我外公的名字,这样该怎么分???我外婆和哪些人能继承??
2.如是说我外婆的名字也在房产证上的话那这房子又该怎么分呢??我外婆该拿多少??其他继承人该怎么分??
3.其他继承人包括哪些???
麻烦各位律师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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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第一,如果你外婆和外公共同生活超过了8年,那么,无论如何,这个房子都是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你外婆有一般的产权。(根据第一部或者第二部婚姻法是这样的结果,因为你外公外婆肯定是在新婚姻法实施前结婚的,因此肯定不适用新婚姻法)
第二,剩下的一半,各继承人平均分配。继承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甲,你外婆肯定是继承人之一,你外公外婆婚后生育的小儿子肯定也是继承人之一;乙,你外公婚前的子女肯定也是继承人之一;丙,如果你外婆婚前所生育的子女和你外公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即未成年的时候和你外公共同生活过,或者你外公对他们有其他的抚养行为),那么,作为继子女,也有继承的份额。以上三者相加就是总的继承人的数额,由他们平均分配剩下的一半。
如果是婚后的 ,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共同生活8年。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 ,可以QQ咨询:46148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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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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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才能够回答你的问题,你情况没有说清楚,很难做出正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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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上的属名,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你外婆享有房产一半的产权)。2、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一半是你外婆的共同财产,另外一半由你外公的继承人(包括你外婆、外婆和外公的亲生子女、还有你外公的婚前子女)平均分割。3、如果没有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所得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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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外公的名字你外婆和你外公的子女都可以继承。平均分配。如果房产证上有 你外婆的名字,先有二分之一是你外婆的,然后剩下的二分之一由你外公的继承人开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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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家都部考虑婚姻法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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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