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可能面临双倍的工资补偿,工资补偿一般与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根据法定原因辞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具体情况建议电询进一步为您分析。
追问:感谢您的回复。我刚刚看了离职日期是2018年9月中旬,他们叫我回去工作的时间是2019年8月26日,这样情况工资标准可以追溯离职前的工资吗
还有,公司主体的问题。叫我回去的领导,她有A和B两家公司,2016年她叫我去A公司工作,之后B公司成立,她有在B公司担任职务,但客观真实是她管理两家公司。离职后2019年8月她叫我回去工作,我的办公位在B公司,但实际的工作内容是A公司业务。A和B两家公司,今年的财务行政,法务等部门进行了合并。我的离职证明是A公司开具的,这样怎么认定每月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