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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结婚13年了由于男方出现了问题,有一个儿子男方经济不太好,由于女方的要求把房子过到女方的名下,男方要求房子可以过到女方名下,但是男方让女方写一个公证离婚不离不家必须满两年,这个公证可以写吗?

民事相关
2020-02-12 10:00:5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 你好,依法可以写的,是附条件的赠与
  • 您好!是可以的,律师是可以做的.
  • 你好,建议咨询公证处协调处理。
  • 您好,该公证没有法律效力。
  • 您好,您好!是可以的,律师是可以做的
  • 男方让女方写公证离婚必须满两年,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公证处不能公证。
  • 公证是可以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建议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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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