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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跟他结婚四年,两年没在一起,他回来提出离婚,我做手术不给我签字就跑了,费用生活费一分不出我能起诉要求他分割婚内财产或是赔偿么?

民事相关
2020-02-29 15:09: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扶养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 【适当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您是可以提出合理要求的。
    追问:上次我说回来做手术他直接就跟我说没钱要做自己去,回来就提出离婚,我没签字离婚,我做手术喊他签字就不签直接跑回深圳去,我做完手术到现在一直在娘家照料到现在,他回家也不管不顾,因为前两年住了几次院身体也不好,这两年上班也就够生活费,他上班四年除了前两年我住院给过一点钱,这两年一分钱也没给,做手术跟现在生活费都是在娘家
    解答:您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 离婚只能分割家里债权债务,也就是你看病,生活如果借钱了,他该承担债务,否则不承担赔偿,至于婚内过错,法律规定有第三者、家庭暴力等你才可以提出赔偿
  • 可以。如需详细准确答复,可电话联系范鑫豪律师
  • 都有什么财产呢?在什么地方
    追问:结婚四年前面两年住院给过一点钱,后面两年没给过一分钱,年前回来做手术一分钱不拿不说需要他签字他就跑了,手术做完了一直是娘家照料他回来了也不闻不问,他听他妈他姐的让不给钱就一分不给,他婚前分期一套房子没我名字,婚后的分期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说做手术他说让我自己拿钱去做,他的钱还账了,我不知道哪里欠的账,我现在生活费都是娘家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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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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