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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私家车停在了马路右侧非机动车道停车位上,左后方家人(乘客)开车门抱孩子下车,后方来了一辆电动车,电动车右侧扶手蹭在车门上,致使电动车人受伤,后来报案,交警开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写的乘客的全责,司机和电动车人都无责。当天将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送到了北京某区的人保理赔中心,理赔中心告诉我车放在他们这里,他们负责修车,过几天后将车取走。当天对伤者在医院进行了检查,几天后伤者感觉不适,去医院再次检查后住院2周治疗。2020年1月9日去人保理赔中心交理赔报销的资料,在此过程中理赔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审核资料中发觉有问题,让我联系我的投保地四川某市的人保工作人员,后来两地人保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后,告诉我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上写的是乘客全责,与车没关系,不能走保险。当时北京人保工作人员让我将修车的807元交给他们院内的修车公司,住院医疗费和修电动车、修小车的费用14000多,这个我现在通过起诉保险公司能得到赔付吗?最起码开始北京保险公司的理赔中心因为自己工作的失误,未告诉我这个事故不能走保险,给我带来很多困难,谢谢

交通事故
2020-01-15 15:20: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

    因伤致残的包括: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当事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1、丧葬费;2、被扶养人生活费;3、死亡补偿费;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

    因伤致残的包括: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当事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1、丧葬费;2、被扶养人生活费;3、死亡补偿费;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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