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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餐饮有限公司的董事,我与公司的经理签订合同,盖有该公司公章,与董事会成员协商成立分公司.我出资金,原公司出服务员.利润7:3分成.资金已到位,付房租,装修费等.开业1个月,法人代表提出给他个人一定的费用.否则,把服务员撤走. 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我拿不出董事会的会议记录怎么办?谢谢!

公司企业
2006-12-28 19: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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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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