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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累积下来的加班,没有时间休,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只能按补休,今年公司规定如果累计下来的加班,不能休完,就充公清零,这样在劳动法上合法的吗?员工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加班费是怎样计算的?

合同纠纷
2020-01-11 17:39: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这种情况建议直接让律师介入维护您的权益,以避免该事继续发生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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