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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房东,当时有签《租房合同》,租期为五年,合同项下其中一条:“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为剩余租期租金的全部金额,同时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补偿。” 请问律师,现在承租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约定的租房期限为五年,现在只租了半年,我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要求承租方赔偿我剩余租期租金的全部金额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1-15 11:20: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违约金约定过高,你的诉求不会得到全部支持。
  • 违约金约定过高,可能不会得到全部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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