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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现健在,老人的房子拆迁,老人放弃产权,由两个子女继承,但在办理继承公证后,老人儿子去世。去世的儿子有一个孩子,该房产儿子那一份,应由谁继承?老人还能继承吗?

继承
2019-12-28 18:36: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是可以继承的。
  • 你好,首先你要确定公证文书的性质,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话,现在老人还健在,遗嘱并未生效,老人是有权处分自己财产的
    追问:张律师你好:公证不是遗嘱公证。而是老人的房子拆迁与拆迁部门签的放弃本人继承,让两个子女继承的公证。但现在老人的儿子已去世,儿子留有一个孩子想全部继承其父安置房产权,老人还能继承去世儿子的安置房部分产权吗?谢谢!
    解答:你好,通过您的描述,该继承性质上应为赠与。如果该赠与合同已生效,房子已归属于儿子名下财产,儿子去世后,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儿子的财产应由其儿子的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妻子、子女。该公证文件的性质,建议您携带相关材料与我面谈核对为宜。
    追问:张律师你好,非常感谢你的回复指导。你的律师所在哪里?以后有时间当面向你请教。
    解答:你好,地址我的主页上面有。希望你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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