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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者因癌症死亡,死前将名下4.5亩土地以2万元价格以签订转让协议书形式卖给亲兄长,理由是兄长为死者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并强行耕种。而死者配偶对这4.5亩土地卖出不知情,认为其兄长垫付医疗费系伪造,要求其返还耕地。请问,死者出卖自己名下土地是否合法?配偶要求其返还土地是否成立?

房产纠纷
2019-12-17 09:54: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的,承包人死亡后,由其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但其家庭成员必须是该承包土地的共同承包经营权人,也就是说其土地承包经营台账上必须有合法的共同承包经营人的名字,此家庭成员才具被共同承包经营的权利。如果承包者死亡且没有共同承包经营人也不是合法转租的,该土地发包方(即村委会或村小组)是可以收回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允许买卖的和继承的,可以经发包方备案后转租。您说的情况不是特备具体全面,您可以按照我说的法律规定照对,也可以说清情况后再咨询。
    追问:您好,我遇到问题想请教下:村上分给我家两口人9亩耕地。我在外打工,丈夫在家种地,我们无子女。我没文化,不识字,家里收支一直由丈夫掌管。丈夫患了癌症,我往返于家和打工地之间。在继续打工期间,2018年8月份,丈夫私下签订转让协议书,将自己名下4.5亩耕地以2万元价格卖给其大哥,理由是在患病期间,大哥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此过程我均不知情。丈夫2018年10月1日去逝。2019年3月,我回家准备春耕时,丈夫的耕地被其大哥强行耕种,又不给我出示证据,只说他买断了死亡兄弟的土地。虽然我不认识字,但他说为死亡的丈夫花过医疗费之事,我并不认同,怀疑是编造。我要求其返还耕地及被其耕种而产生的损失。请问,丈夫背着我将名下土地卖给其大哥,其协议内容系转让,并未到村组织上备案,是否合法?我要求其返还土地和产生的损失是否成立?如果我注销丈夫户口,将丈夫耕地上缴给村集体,其卖地协议还有没有效?谢谢!
    解答:您好,你和你丈夫应该是一个户口吧?你们承包的土地也应该是一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吧?如果是,土地是你和你丈夫共同承包经营的,只要你们没有分户,每一亩土地都是你们夫妻共同经营,不存在哪一亩属于你、哪一亩属于他的这种情况。你丈夫去逝后,按照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政策,你可以继续承包经营这9亩土地,不会因你丈夫去逝被收回4.5亩的。你丈夫未经你同意将承包的土地装让给他哥,他属于无权处分,只要你不同意,转让协议对你是不发生效力的,所以你可以要求他大哥返回占有的土地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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