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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个女人,她男人坐牢了,以谈恋爱,说离婚和人家结婚的方式拿的别人钱应该还吗,而且这个女人把人家带回娘家的,现在她老公回来了,她不离婚,而且说这是谈男女朋友的钱,有本事你去起诉,把联系电话都拉黑了,这个钱可以要回吗

民事相关
2020-02-26 09:53: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数额大的话,可以考虑报案。
    追问:数额十几万,报警没有用,让起诉,还有我没有驾照,买了一辆车在她名下的,因为有车贷,没有驾照办不了,行驶证是她名字,她报警开走了,车子买回来一直在我这里用的,
    追问:数额十几万,报警没有用,让起诉,还有我没有驾照,买了一辆车在她名下的,因为有车贷,没有驾照办不了,行驶证是她名字,她报警开走了,车子买回来一直在我这里用的,
    解答:可以书面控告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你好,金额大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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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