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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舅让我妈妈签协议,协议中表明,我大舅以后由我姥姥赡养,我妈放弃我姥姥的遗产。但是协议签订后,我姥姥看病等很多事情还是由我妈照顾,只是不在一起住而已。 如果,我姥姥将来立公证遗嘱,将她的一部分遗产给我妈,我妈妈有权利继承吗?补充:我妈单亲母亲,独自带孩子。

继承
2019-12-17 16:46:37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遗产的继承如有遗嘱的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自书遗嘱以最后一份为主,如果后期姥姥想把房产给到母亲这边可以通过这种方式。
  •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公证遗嘱,是有权继承的。
  • 您好!是可以的,遗嘱没有限制,就是可以的
  • 姥姥将来立公证遗嘱有效,妈妈有权利继承
  • 具体情况需要详细说明
  • 具体情况需要详细说明
  • 您好,依然有权利继承遗产
  • 您好,如果是公证的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你好,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 立公证遗嘱你妈妈就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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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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