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追问:相距四十岁倒是有,问题是这种情况法律是允许的吗?能比较具体的说明下相应的流程和手续怎么走吗?还是和女方签个过继给我抚养的协议就可以。就是离婚协议,这样合规合法吗?重要的是这样我可以拿离婚证和协议去办孩子上到我的户口上的手续吗?真心想知道具体流程和手续,麻烦您帮帮忙给详细回复一下,感谢感激不尽!!!
解答:具体流程跟当地民政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