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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中午12点40在看护班吃完饭,在教室外面玩的时候,自己跑摔了,骨折,看护班有责任吗

其它综合
2019-12-16 09:52:3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看孩子是否满8周岁,不满八周岁的,除非小饭桌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需要承担责任。满八周岁的,需要你们来证明小饭桌有过错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看孩子是否满8周岁,不满八周岁的,除非小饭桌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需要承担责任。满八周岁的,需要你们来证明小饭桌有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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