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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二房东签合同,协商好1年期价格后交了押金及第一个月房租,尚未签合同之前二房东说房东在租期内可能要涨价到时候让均摊,我表示跟前期协商不一致,房东涨价我就不租了,增加了一条房东涨价提前一个月告知我我就不租了,合同作废。之久住了5个月,二房东表示房东要涨价,我当即表示下个月不租了,并跟二房东说我开始找房子,过了半个月我跟二房东说找好房子了要搬出去,协商后他表示可以选择搬出去也可以选押金抵房租多住一个月,但是搬出去的话押金他没钱退给我,但承诺会还给我,不打欠条不着公证人也不说还的时间,我没有办法只能选择押金抵房租多住一个月。又过了半个月二房东表示房东推迟3个月涨房租让我接着住,不住就是我违约。期间因为他出尔反尔我们争吵过多次,矛盾很严重。请问这种情况属于我违约么,我想当下就搬走。我咨询了居委会派出所他们建议走诉讼,走诉讼的话会受理么,我的押金是否可以退回。

刑事行政
2019-12-17 08:30: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