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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洗车店打工 上半年的时候挪车把客户车撞倒路上行驶的车子。开的是一辆奔驰E200,车主要求我赔偿、老板把责任推给我,说谁叫我开的车。之前有说过 不然我不会去碰 再说我也是因工作需要才去开的车。老板打印了两份协议书 一份给车主 一份他自己拿着 大概内容就是我开车撞了车 然后我承担全部责任 老板帮我先垫付这笔费用 一共是2万6千元 后期在店里打工偿还。后来又跟这老板单独签了一份协议也是在这打工赔钱,一共三份协议 我都有签字 按手印。当时报了警,警察来了 老板说是他开车撞的,本人是有驾驶证的。司机要求赔偿损失 折旧费等 不走保险 私了的 第二天去4S店也只是把车子停放那修理 后期也没有给我明细修理费用清单。有时候上班迟到 多了 老板就扣1000块钱工资。一个月工资才3600元,每个月发1500元剩余钱用来赔偿,到目前为止已经赔偿给老板一万多了,剩下的不想赔偿了 请问下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

劳动纠纷
2019-12-23 10:46: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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