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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称:为经营目的需找一店铺稳定发展,经熟人介绍得知黄男有满足我需要的铺面可以转租,在我与黄男联系后,黄男保证可从2013年5月底将铺面转租给原告用于经营。经充分沟通,我于2013年5月22日汇30000元定金给黄男,双方于2013年5月26日签订《转租合同》。随即,我依合同约定汇85600元给黄男,即我已付清第一期租金105600元和押金10000元。合同签订后,我前往转租铺面时发现门被锁住打不开,且发现房东余女要解除黄男的租赁合同,我即与黄男联系要求确认铺面状况,黄告知铺面存在纠纷,不适宜正常经营,我此后多次找黄男协商退钱事宜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一直未与我办理解约的事情。至今,因黄男的铺面有纠纷导致无法交付铺面,同时我为了尽快开铺经营,在前期已经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损失巨大。

合同纠纷
2019-12-12 21:39: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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