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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工程防火门安装工人,在2017年的时候安装了建发珑玥湾一期防火门工程,其间有签订合同,合同甲方为个人,也是浙江星玥神防火门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刘进兴,和其合伙人黄智明,(均为福建南平人,现刘进兴还在做建欧的建发防火门工程),工程已在2018年年中已全部完工,但合同甲方一直找各种理由未付清安装工资,工资具体余留未付金额也未结算,我个人估算还剩2万余元,现2019年关将至,请问我能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要回我的防火门安排工资吗?具体我该怎么做,请帮帮我,谢谢

其它综合
2019-12-09 10:21: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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