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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有个问题急需知道答案 2年前,(具体时间是2004年10月12日)。我家楼下住户,搭建的雨蓬,又高又结实,小偷踩着他家的雨蓬爬上我家,踩坏了他的雨蓬,但我仍然损失了财物。我住3楼,他住2楼,1楼是门市,他家后面有个露台,很宽大,他就是在露台上搭建的雨蓬,雨蓬比旁边的高了20多厘米,而且是用的建筑工地用的绞手架(铁制)搭建,当时来勘察的警察口头说是由于楼下雨蓬搭建过高过结实,但没书面说明,过后他又搭建比原来更高的雨蓬,在搭建的时候我找物业部门协商过,但楼下的就是物业公司的职工,(我和他都是一个国有改制企业公司的员工),物业公司(是我公司内部的屋业部门)推说叫自己和楼下协商,而楼下的住户更本就不协商,仍然搭建过高雨蓬,我也找过相关领导,无果。现在我想起诉楼下住户,不知道我的诉讼时效过没?因为案件也不知道破没破?现在我可以起诉他吗? 现在我家的厕所漏水,滴在他的厕所里,他找过我,但我的条件就是要他拆雨蓬,他不干,后他用一块塑料布遮水,把水引向了旁边的墙壁,而墙壁外是我们楼道的电器开关盒,他以威胁电器安全为由,给屋业公司说后,屋业公司送达了厕所整改通知给我,通知上也说的是因为漏水危及公共设施。但我没有签收,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屋业部门可以以威胁公共电器安全起诉我吗? 我是想在他起诉我的时候提起反诉,不知道可以不?

其它综合
2006-12-19 09:15: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