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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块地,租期是20年,每前十年租金是两万三,十年后是两万八,现在用了五年,以前合同写明单方终止合同要赔偿对方租金的两倍,现在对方要求终止合同,我应该要求多少赔偿

合同纠纷
2020-02-12 19:27:3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意思自治。
  • 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赔偿。
  • 按照合同执行相应的赔偿
  • 写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一,首部。有当事人用甲方和乙方表示写明合同是日期签定地点和编号。

    二 ,正文。引言是写明目的 根据,的规定,经双方的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合同的标的,指当事人的共同指向的对象,可以是货物,劳物,工程项目,智力成果。数量和质量,必须是按法定的标准计量和计量单位。借款和酬金,交付的货币数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尾部。当时人签名,盖章,双方单位的住址,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登记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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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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