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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开始说随公司一起去,现在不想去了,还能要赔偿吗

其它
2019-11-20 22:13: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如用人单位搬迁、约定的劳动岗位、薪酬发生重大变化等,劳动者不同意变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形。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你好,你们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如果公司不同意协商,我是不是能直接去劳动仲裁起诉,如果去劳动仲裁起诉我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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