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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母亲去世了,名下一套房屋,产证上仅有我母亲名字,我和父亲经协议,房屋由我继承。房屋已经满5年。我想咨询下:(1)若房屋由我继承,再出售时,是否有豁免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我名下无房,继承房产为唯一用房。若不可豁免,要缴纳多少钱的税收?(2)我想将房屋出售给我的小姨,也就是我母亲的亲妹妹,请问是我继承后出售给她更优惠,还是直接让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直接继承更为合适?谢谢

继承
2019-11-13 10:20: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契税:如果是法定继承,则无需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的,要全额缴纳契税(3%)2印花税: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房屋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参照同期房屋的市场价格核定。)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如果满五年并且是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前述条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所得税。(交易额与购房原值的差额*20%)。另外如果不足5年出售还需要交纳营业税(5.65%)。*满五年的计算起点是父母购买房屋的时间。其他还可能产生公证费。准备好以下几样1、申请书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产权证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步骤基本上是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 您好!都是可以的,看您的自己的想法。
  • 您好,在有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
  • 你好!继承的税费基本都免除了,税很低。如果你再行出售的税费一般由买房承担。只要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在,就轮不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除非你们同意放弃继承可以直接由你的小姨继承,那法律关系就变了,你小姨可以无偿取得这套房产,与你和你父亲就没有关系了,所以你们最好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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