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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在工地上受伤,断了五根肋骨,按伤残应该可以评十级伤残,请问大概可以赔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19-11-13 08:58: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工地是否购置了工伤保险?如果没买工伤保险的话是不按工伤的赔偿标准来计算的而是按人损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因工受伤,应当由雇主也就是包工头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可以同时要求大包和总包及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您伤势严重还可以评定伤残,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与对方谈判或提起诉讼,具体问题请和我联系或当面详谈以便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具体要看城镇还是农村户口
  • 工伤按重者定级,按九级伤残赔偿,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有所在单位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伤者应当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病情稳定的时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申请工伤赔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先申请工伤认定。提交文件:(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劳动能力鉴定。提交文件:(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 建议先去做司法鉴定,确定到底是几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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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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