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HR通知 说 我工作不合格,然后给了我一个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然后我没有签字,我手里面没有任何纸质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只有一个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没有盖公章的照片,公司把我的所有账号关闭了,门禁卡收回,这种情况下需要去仲裁吗?他们那个没有盖公章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生效吗?我还需要去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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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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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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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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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的原因是什么,工作不合格,是否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建议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稍后律师给您致电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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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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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