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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五年,现想变更原属男方的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经协商,男方已同意,但还没来得及办手续,男方就被刑拘了,男方原籍河南,长期在福州工作,现被拘在福州,这变更抚养权该如何办理?谢谢!

民事相关
2019-10-28 11:28: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建议可以将详细情况沟通,进而有针对性的为您解答。如有其他问题,也可详细咨询。
  • 双方协议约定清楚即可
  • 一般情况只能通过诉讼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