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余××,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老板那里做的工资,到现在还欠我15000元,有四年了,现在他是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短信也不回,人也不知道在哪里,请问这个工资怎么讨回。
-
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发放工资、支付赔偿金等。若双方的劳动关系未终止的或者双方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四年内您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从主张权利等起计算未满一年的,您可以准备劳动合同、工作服、工作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向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您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致电我们。
-
您好,建议收集固定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考勤记录、工友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后期协商不了可以直接去劳动局反映,劳动局会核实相关情况。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