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我在中学食堂上班,刚开始说7:50上到下午2:00下班,节假日正常放假,由于人少活多,后来每天要求我们提前到7:20上班,下午活干完才能下班,基本上每天下午干到3点多才能下班,也没加班费,也没五险,如果不缺勤工资是每月1700,要是请假扣除当月满勤奖200另外扣除当天工资50,后面累计扣,请问这合理吗?谢谢!

合同纠纷
2019-10-16 05:00:4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学校的行为违法,可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不是学校,是其他公司承包的食堂,中午提供午餐,10:30左右让我们吃学生餐请问在合肥这样的做法怎么样解决,能说的具体点的吗?申请仲裁从哪里点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这属于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合法理由。对于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我们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因为其中一些扣工资的行为其实是法律允许的,也就是合法的。当然要是认为用人单位扣工资违法的话,则一定要拿出足够的证据,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
  • 按社保法的规定,员工工资总额就是交社保的基数的。员工工资包括加班费,所以加班费应该作为交社保的基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