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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电话讨债的 因合作的公司出了事 然后查到了我们公司 现在是在检察院起诉阶段 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 敲诈勒索罪 侵犯公民信息然后团伙作案来定义我们 但是我是公司的行政人员 我没有接触到客户 但是接触到跟甲方对接 昨天去检察院做笔录 检察院说因为敲诈勒索罪和侵犯公民信息罪我不成立 所以会以寻衅滋事罪来起诉我 这种情况下我是否犯罪了 法院又会怎么判决我 检察院做笔录时问我是否认罪 她跟我说 认罪只是看个人的一个态度 当时不懂就回答认罪 而且她当时是跟我说她会帮我和法院说 我是认罪态度比较好的 但是不明确自己是什么罪名 所以我才说认罪的 做笔录时说认罪会影响最后法院的判刑吗 而且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犯罪 我这种情况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刑事案件
2019-10-12 10: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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