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全包的,有些口头承诺的末写进合同,因为有些口头承诺的装修公司不履行,中间用料,用工人虽有违约,我为了能顺利装完,也都口头不计较了,跟我签合同的监理和设计师现都不在公司,也不回微信,老板一口咬定不知道,只按合同有的项目走下去,我要求终止合同,按合同对已做项目结算工程款,老板不同意按合同定价结算,要求按他所支出的价格结算,求帮助应该按合同结算工程款还是按老板跟合作方结算的价格结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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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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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帮助应该按合同结算工程款还是按老板跟合作方结算的价格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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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