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今年78岁,有3女一子,儿子最小,27岁,现在老人岁数年龄偏大,需要有人在身边伺候,3个女儿都不管外出打工,一年偶尔回来一次,儿子最小,刚结婚3年,需要出门挣钱养家糊口,现在小儿媳在家带娃伺候老人,3个姐姐也不管,大姐说房子留给儿子就应该儿子伺候,3姐也不管,2姐一个月给老爹3百块,在老家,父母肯定是把房子留给儿子的,难道女儿们有了婆家,娘家的老人就可以不管了吗?老人经常说他的闺女节日都不打电话问问他,跟他死了有啥区别。听听都觉得寒心,我作为儿媳,听着都不是滋味,请问,法律上规定女儿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