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员工在上班途中,自己驾驶电动车,被另一辆电动车撞倒,导致左脚骨碎,请问这属于工伤吗?

交通事故
2019-09-27 14:07: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关于工伤的问题,建议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本人不占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建议先到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医疗终终结劳动能力鉴定,如有困难可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沟通。
  • 这种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追问:属我司员工为主要责任过错方,事故发生未报警,无公安机会出具的事故鉴定书,另一方(第三方)已带我司员工去医院就医并支付相应医药费,员工需住院,请问还是否算工伤?
  • 您好,需要找律师咨询详细情况,让我们律师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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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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