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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青岛最北边的农村,与烟台地区搭界。父母去世,房本还是父亲名字,我37岁男的,在城市买房定居,户口现在是非农不在村里,有两个姐姐已经结婚,但是户口在村里,现在村里要盖楼,可以要楼或者钱,因为钱很少,如果要楼的话,房子可以写我的名字吗?我可以继承房产吗?享受一样的待遇吗?最后问一下,我这种情况要钱好,还是要楼比较合适,最近没有打算回去住

继承
2019-09-26 21:04: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和两个姐姐一同继承房产,如何继承和补偿问题您三人可以协商。不清楚您所说的待遇是指什么,户口不在村里不能享受村民待遇,您只能继承父母遗产。最后的问题,需要您自行判断需求。如果还有疑问,您可以拨打我的电话。
  • 继承农村房产不受户籍限制,你可以要楼并写你的名字。至于要楼还是要钱更好,情况不一自行衡量。
  • 你与你的两个姐姐都可以继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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