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阴历1月9号张全军因车祸去世,在2002年阴历12月27日在泰安市(太平洋)保险公司被评为正式业务员,事故后,东平(太平洋)保险公司来到我家(我是张全军的儿子),并且谈到赔偿的问题,说,正式业务员意外身亡,可获赔5万元,就是见习业务员也可获得3万元的 赔偿,但是,直到今天赔偿一直没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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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履行职务期间受到交通事故死亡,应当享受公亡待遇。同时可以要求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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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协议。可以起诉他。。
但要注意时效问题。唐律师 qq117126838 0410-231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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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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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合同或其公司规定享受补偿,,,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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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确定该业务员是否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如果是,而发生车祸的原因是在履行职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则应当认为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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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应该起诉解决了,为什么拖了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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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