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在没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私自以公司名义向他人借巨款外逃,其他股东有责任吗?
-
公司名义: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要区分实际情况,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账户,第三人不知情,属于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该股东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追偿。如果借款合同不足够认定为公司债务的,按个人债务处理。借款人和出借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借款合同无效。
-
违法的,可以及时起诉的啊
-
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
没有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借款,其他股东不承担责任,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
股东以其认缴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
如果故意借款,个人侵占,构成侵占罪,以及诈骗罪。股东没有责任,但公司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具体看情况是如何责任划分
-
你好!需要有证据证明股东不知情,且未经过法定程序,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或者当面约谈。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