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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我的车酒后出事故 把人撞死人 现在面临着70万赔偿 我想用保险单上 第三者商业保险100万 进行赔偿 可是现在保险公司以投保单上免责条款明确规定不给予赔偿 可是买保险的时候 工作人员也没有具体给我说明 我也不理解免赔条例是什么意思。可是保险公司不承认 说已经给我明确说明 并有本人签字为由 说已经向我履行了告知义务 不给予赔偿 于是就找笔迹鉴定中心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后表明这字不是我本人所签 那么投保单上免赔条例还算数吗?现在这个赔偿金 应该由谁来承担 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9-04 20: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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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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