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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在公司离职后,工资到现在已经拖欠一个多月,其他员工都正常发薪,唯独我薪资一拖再拖,与公司方联系一直没有正面回应,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是否能索要赔偿金?

劳动纠纷
2019-09-05 02:52: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向劳动部门反映,申请调解
  • 伤残等级是五级伤残,按照规定,有两种解决方式:一、保留劳动关系,单位支付你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标准是每月按照70%本人工资支付。二、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要求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注意时间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如果单位超过时限,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其1年内申请。  
  •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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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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